【时政学习】巩固和发展减税降费成效,将带来什么?
12月10日至12日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。
总体判断:经济下行压力加大,把稳增长放在更重要位置。
2020年是个关键的时间节点,本次会议强调,将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打好三大攻坚战、确保民生等重点工作做了再度强调,体现出经济社会发展层面政策的延续性。
关于减税降费,本人有以下学习体会:
01
减税降费首提“巩固和发展”
本次会议提出,要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,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。
巩固,字面意思是坚固、牢固。拓展,字面意思是增加。这里不是“加大”、不是“深化”,和2019年的力度差别很大。巩固和拓展,即保持原有的减税降费力度不变,并向某些领域或行业扩大,体现了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。
从税总公布的数据看,今年前三季度,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7834亿元,其中新增减税15109亿元,新增社保费降费2725亿元,完成全年进度的90%;其中增值税改革新增减税7035亿元,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减税1827亿元,个人所得税两步改革叠加减税4426亿元。
2019年提出的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以来,已经给地方特别是基层的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,2020年不具备再实施更大规模减税的空间了。会议强调,坚持稳中求进,深化改革开放,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。因此,考虑到地方的财政压力,2020年减税降费的力度不会有大的增加,原有的政策会延续,但是不会有更大范围、更大幅度的减税,只是会在原有的基础上打些补丁。
02
减税降费更加侧重结构性
会议提出,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,更加注重结构调整。
会议在具体安排上,并未提及出台新的减税降费措施,而是强调注重结构调整,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,做好重点领域保障,支持基层保工资、保运转、保基本民生。
2019年,减税降费的特征从结构性减税转向普惠性和结构性相结合,比如,推出了降低增值税税率、实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优惠。预计,2020年,不会再出新的普惠性税收优惠,结构性减税会加力。比如:鼓励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,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加大,比如支持生产性服务业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,支持对外开放、就业等。
因此,税收作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,其作用的发挥将更加灵活、更加有力,将在落实新发展理念中发挥积极作用。
03
税收立法进程加快
根据国家立法规划,到2020年,将完成税收法定工作。从目前来看,随着增值税、消费税征求意见稿的推出,主体税种已经基本完成税收立法工作。剩下的就是难啃的硬骨头了,包括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、契税等。
从目前出台的增值税、消费税征求意见稿看,2019年减税降费的措施已经写入法条,上升到法定的高度,也让人对后期出台的房地产税立法充满期待。
本次会议提出,要改革土地计划管理方式,深化财税体制改革。将土地改革和财税改革并提,寓意深刻。会议强调,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全面落实因城施策,稳地价、稳房价、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房地产市场已经从黄金时代走向白银时代,甚至是青铜时代,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也将大幅下降。一边是减税降费,一边是土地收益下降,地方政府新的财力支撑是否会来源于房地产税?
目前,从税收征管方式看,自然人税收系统管理系统(its)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,自然人按照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纳入税务管理,并且建立了自行申报、后续管理、部门配合的征管机制,为房地产税的出台已经创造了征管条件。
万事俱备,只欠立法。
04
税收监管不断加强
从外部环境看,随着税收立法进程加快,信息化互联互通,部门协税护税,税收执法的外部环境越来越好,税收共治的合力不断形成。
营商环境持续优化。《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》中,税务在营商环境考核中表(tuo)现(le)良(hou)好(tui)。2020年,税收的便利化改革必将加力,过去那种“挤牙膏”式的便利化举措将升级,从办税服务层面上升到税收政策层面。比如:对即将开展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免除了12万元以下人群的纳税义务。
从税务系统内部看,国税地税合并的任务已经完成,实现了“人口”、“事和”,金税三期的并库实现了“数据和”,下一步税务部门必将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、税收业务的改革,释放改革效应。比如,总局新成立非税收入司和大企业和税收风险管理局。
因此,2020年,巩固和发展减税降费,该减的税继续减,该优化的服务继续加力,纳税人该缴的税要足额缴了,否则,联合惩戒、征管法、刑法等各种伺候。税总将利用全国数据集中、资源整合的优势,对虚开增值税发票、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重拳出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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